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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請專利嗎
問:一種產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請專利嗎?
答:一件產品可以就新用途申請專利,這在化學領域較為常見,前提是該新用途是基于產品的新發現的性質,而不是基于產品的已知性質。
《專利審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第4.5節中規定,如果新的用途是利用了已知產品新發現的性質,并且產生了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則這種用途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具備創造性。
例如:一件發明專利申請,涉及將已知的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用于預防心腦血管疾病,取得了預料不到的療效,但由于阿司匹林屬于現有技術中已知的藥物,因此,用于預防心腦血管疾病的阿司匹林本身不具備新穎性;而阿司匹林在制備預防心腦血管疾病的藥物中的用途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是非顯而易見的,因此具備創造性。